今年,我县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余洋就是其中的一员。
作为一名交通民警,余洋深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使命在肩、责任重大,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用情服务。余洋和他的团队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为我县交通安全默默付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余洋】
我们在进行文明劝导以及文明城市创建整治的过程中,扣车不是目的,主要是起到一个教育、宣传的作用,让我们广大市民养成一个文明交通出行的好习惯。
工作中,余洋和大队民警一起,探索出“人定路,路定标,标定责”的长效管理机制。所有民辅警全员上岗,分批次分点位,每个点位落实专人负责,保证点位交通秩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外勤辅警 蒲丽娟】
我们余队长很敬业,像我们晚上出去查酒驾、夜间整治的时候,他都会亲自带队和我们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