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委宣传部 米易县文明办 主办

关于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结果和新申报县级文明村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2017年县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和新申报工作已完成。按照《米易县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修订)》(米文明委〔2016〕3号)文件要求,经县文明委全体会议审定,现对2017年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评选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委统战部等38个单位复查合格,保留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荣誉称号。

  二、新命名攀莲镇水塘社区等16个单位为县级文明村。

  三、县经信局等13个单位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村、社区),不再保留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荣誉称号。

  四、攀莲镇柳溪村等7个单位限期整改。

  五、撤销麻陇彝族乡新田村县级文明村荣誉称号。

  

 

  附件:2017年县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结果和新命名县级文明村名单

  

 

  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2017年县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结果和新命名县级文明村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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