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2017年县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和新申报工作已完成。按照《米易县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修订)》(米文明委〔2016〕3号)文件要求,经县文明委全体会议审定,现对2017年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评选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委统战部等38个单位复查合格,保留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荣誉称号。
二、新命名攀莲镇水塘社区等16个单位为县级文明村。
三、县经信局等13个单位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村、社区),不再保留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荣誉称号。
四、攀莲镇柳溪村等7个单位限期整改。
五、撤销麻陇彝族乡新田村县级文明村荣誉称号。
附件:2017年县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结果和新命名县级文明村名单
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