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蕴含着丰富的资源,拥有着广阔的舞台。《志愿者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米易县民政局积极倡导、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提高了志愿服务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庆祝《条例》实施一周年,2018年12月1日民政局志愿服务队联合米易县乐阳社工协会志愿服务队、县纪委监委志愿服务队、县巾帼志愿服务队,对丙谷镇残疾人开展了居家托养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为为残疾人清理褥疮
志愿者为残疾人送去爱心衣物
本次活动共有20余人参加。活动中,志愿者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为弘扬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米易县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